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竞聘工作的通知》(山科大发〔2020〕13号)要求,为配合做好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成果认定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工作依据
成果认定审核工作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认定范围及标准
1. 教学成果奖认定审核。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教师,由学校团委(济南校区由学团工作部)对其获奖竞赛类别等级进行认定审核。认定审核标准按照《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校团字〔2018〕3号)、《关于调整部分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的通知》(校团字〔2018〕16号)、《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校团字〔2019〕4号)执行。
2.优秀指导教师认定。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的各级各类“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其中,“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其他“优秀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认定审核时间
本次认定审核工作采用两种方式:以系部为单位集中审核或教师单独审核,认定审核时间为3月25日全天、3月26日上午,地点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团工作部103室。
四、有关要求
1. 各系、部负责老师汇总审核或有关老师携带有关材料自行认定审核。
2.纳入历年《学生科技创新公报》的成果,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纳入《学生科技创新公报》的成果,需按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比赛通知复印件:盖有主办单位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
(2)获奖通知复印件:盖有主办单位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上必须有指导教师名字。
3.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进行过认定的成果,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复认定。
4.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竞聘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成果认定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
2020年3月23日